各設區市科技局(科委)、財政局:
為進一步加快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深入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小升高”計劃,充分發揮高新技術企業的示范引領作用,有效提升全省企業發展質態,根據省財政廳、科技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蘇財規〔2017〕20號)的要求,結合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的有關規定,現就2017年度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入庫企業條件
入庫企業標準按照《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執行。具體入庫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企業為在江蘇省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2008年至今未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3、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4、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5%;
5、企業近兩個會計年度(實際年限不足兩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8、企業申請入庫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二、申報材料及裝訂順序
1、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申請書(見附件1,由網絡生成后打印);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3、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
4、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相關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
5、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6、經具有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相關規定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兩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兩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8、近兩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和附表)。對于涉密企業,須將申請入庫的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三、入庫程序
企業申報
企業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向所在地縣(市)、高新區科技部門提出入庫申請,通過省科技廳科技計劃管理信息系統(www.jskjjh.gov.cn)進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申報信息系統”,進行注冊填報并按要求準備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必須與申報書所填內容對應,并按裝訂順序逐頁編制總目錄、分類目錄和頁碼。縣(市)、高新區科技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審核無誤后,填寫本地區申報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匯總表,加蓋科技、財政部門公章后,連同轄區內企業紙質申報材料統一上報至所在地設區市科技局。企業向所在地縣(市)、高新區科技部門提交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以地方通知為準。
專家評審
各設區市科技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對照《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入庫條件,組織專家對企業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專家須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規定的條件,對每個企業的評審專家不少于5人(其中技術專家不少于60%,并至少有1名財務專家)。各設區市科技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結合專家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進行綜合審查,提出入庫推薦企業名單并聯合行文上報名單。請各設區市于11月15日之前將上報文件(含電子版表格)、地方培育資金投入情況說明及地方培育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佐證材料,一式兩份統一報送至委托受理單位——省生產力促進中心。
公示與入庫
省科技廳會同省財政廳對擬入庫企業在省科技廳網站(http://www.jstd.gov.cn)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企業,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
四、工作要求
1、申報企業是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的責任主體,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以及資金使用管理作出承諾,嚴禁任何形式的弄虛作假行為。同時,企業要自覺接受科技、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監察,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和會計核算辦法。
2、各設區市科技、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入庫企業的審核工作,強化風險意識、責任意識,對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入庫企業的合規性嚴格把關,確保入庫企業符合《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要求,并作出承諾。如有需要,可實地核實企業申報信息。
3、各設區市科技部門要加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政策、入庫培育政策的宣傳,對入庫企業進行培訓,重點為研發費用輔助賬設置、自主知識產權的挖掘與保護、高企相關政策的解讀等,提升企業家的創新意識,使企業在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團隊建設等方面得到提升。
4、各設區市科技部門要加強對入庫企業的跟蹤與監督,對發生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后不符合入庫條件的,或在入庫申請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以及培育期間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及時報請省科技廳予以出庫,取消其培育資格。
省科技廳高新技術處聯系人:祝永堅
電 話:025—83212790
省生產力促進中心聯系人:戴美想
電 話:025—85485928